嘉義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鑑定安置考生注意事項
1.請學生自備 2B 鉛筆、原子筆、電腦讀卡專用橡皮擦及透明墊板等文具(作答必須以 2B鉛筆劃記)。
2.學生入場時必須攜帶入場證對號入座,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
3.學生入場必須依規定座位就坐,不得擅自移動座位。
4.答案卷上之編號應與入場證上之編號相同,如有錯誤應舉手向監試人員報告。
5.各項測驗於測驗時間開始 10 分鐘後不得入場。
6.學生進場後應立即將入場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7.學生在場內不得交談、不得攜帶手機及電子通訊器材(包含電子手錶、小米手環等),違者勒令退出試場,試卷作廢,以零分計。
8.初、複選共用入場證,請妥善保管,勿遺失。
請詳閱准考證上面規定注意事項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