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02109A 號函辦理。
二、本次採計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之原則如下:
(一)限國中階段參加競賽獲獎者始得採計。
(二)國際性:指經中央機關薦送或認可之國際性競賽。
(三)全國性:指中央機關主辦之全國性競賽。
(四)與國中課程教學相符。
(五)經常性、逐級性辦理,或由學校或政府機關薦送。
三、有關區域性及縣市性競賽,請辦理是項競賽之主辦單位,於競賽過程中應確實審核把關,以確保所有參賽學生之公平性,以維學生入學權益。
四、請各校加強與家長對話宣導採計多元學習表現項目之精神;同時落實國中端適性輔導,讓家長、學生安心就學。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