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上學期補考學生名單如附件。
1.補考科目:國、英、數、社、自等學科為主,藝能科不列入補考。
2.需補考對象:原則上以三個領域以上不及格者,一定要補考;一、二個領域不及格者,可自由參加。
3.補考時間: 111 年 1 月 28 日(五)上午 9 點於教務處後方集合。
4.補考地點: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及圖書館。
5.成績公告: 111 年 2 月 9 日(四)公告於教務處外中廊及本校網頁。
6.補考成績高於 60 分,以 60 分計入該學期成績;補考成績低於 60 分,與原始成績擇優計入學期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