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嘉義縣立新港國中活動中心」舉辦「109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中小學生自走車競賽」。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賦稅署 109 年 2 月 27 日臺稅稽徵字第 10804671881
號同意備查函暨「109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
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 檢送「本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中小學生租稅推廣自
然科技發展競賽辦法」及其附件自走車競賽規則各 1 份供
參。
三、 本活動係委由嘉義縣立新港國中統籌辦理,相關報名事宜
請參閱競賽辦法至新港國中首頁行政公告區連結,自行上
網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