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8 年好優 Show 學生藝
團」活動計畫暨徵選計畫書,各校踴躍報名參選,請查
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 年 3 月 12 日藝演字第
1080000914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由教育部指導、本館主辦,目的在結合全國學
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
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等 4 大決賽表現優秀之學生團隊及
表演藝術相關科系所等專業藝術教育成果,以優質之音樂
及表演藝術節目,提供國內外各地師生、家長及民眾,就
近參與藝術欣賞活動,以推動藝術教育之普及性。
三、 本計畫報名時間,自 108 年 3 月 12 日起至 108 年 4 月 12 日止,
歡迎 104~106 學年度(其中一年)曾獲全國學生音樂、戲
劇、舞蹈及鄉土歌謠決賽優等以上學生社團或高中職
(含)以上表演藝術相關科系所踴躍報名參加。
四、 計畫通過評審選出之學校或社團,於全臺(離島)中小學
校園或所屬社區演出,每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0 萬元
為限;赴離島地區演出者,每案補助 12 萬元為限;參與國
外演出者,每案補助 30 萬元為限,以上經費須含配合出席
本活動記者會費用。
五、 報名請逕自本館「藝拍即合」( http://1872.arte.gov.tw
/)網站 ,進入「找補助」項下「我要申請」內填表申
請,並上傳徵選計畫等相關資料,同時寄送 1 式 3 份至該館
表演藝術教育組廖小姐。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