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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建宏 - 升學資訊 | 2021-04-28 | 點閱數: 2130

說明:
一、為落實防疫工作,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或突發傷病考生事先申請並經考區試務會同意者外,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一律禁止家長陪考。有關考生於考場內所需服務,請國民中學妥適安排考生服務隊予以協助:
(一)國民中學之考生服務隊每校 5 人,加上應試班級數 2 倍為原則,各考場得視狀況協調考生所屬國中進行安排。
(二)考生服務隊人員均需填寫健康關懷問卷(附件 1)並造冊由各考場列管,進入考場時亦須配合考場相關防疫規劃與措施。
二、若考生申請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獲同意者,家長得以一名為原則, 11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17 : 00 前填妥申請表及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健康關懷問卷,由就讀國民中學於 110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7:00 前繳交予考區試務會,經考區試務會同意後,由各考區試務會發放陪考證(持證入考場),並請考場就近安排家長等候區。
三、若考生為突發傷病,請依簡章突發傷病申請一節,於申請應考服務時,填具健康關懷問卷(附件 1)及陪考申請表(附件 2)一併向各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經考區試務會同意後,由各考區試務會發放陪考證(持證入考場),並請考場就近安排家長等候區。
四、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考生資料時,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屢經勸導仍故意不佩戴口罩或故意不配合查驗身分者,依「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監試委員應詳實記錄情況,提交考區試務會違規事件處理會議及全國違規事件處理會議確認。
五、考生於考場內之非考試時段,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因用餐或其他必要脫下口罩時,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保持人與人社交距離(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倘用餐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得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
六、考生若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或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
七、檢附「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內含五個附件--
(一)附件 1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健康關懷問卷
(二)附件 2 嘉義考區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陪考申請表
(三)附件 3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試場開放冷氣及通風措施說明
(四)附件 4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注意事項與試場規則說明
(五)附件 5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自主健康管理考生通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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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1
 教師:64  職員:7
 工友:2
 運動教練:2
 班級總數:20
 藝才班:3  普通班:13
 特教班:1  體育班:3
 學生總數:475
 一年級:158
 二年級:156
 三年級:157
 特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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