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10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1 份(如附件)。
一、衛福部為鼓勵獨自撫養 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辦理本計畫。
二、該計畫補助獨自撫養 18 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三、 計畫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請有需求者上網瀏覽。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 02-2321-2100轉 112)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 04-22581393)。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