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年度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為:專長領域學科成就測驗評量結果任一科在百分等級85(含)以上。
二、通過初選鑑定者,請儘速向原就讀國中繳交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以利原國中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統一向大林國中輔導室辦理複選報名。
三、對成績有疑義者,得於111年7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寫初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向大林國中輔導室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於111年7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複查費用每科目50元/人,由申請者自付。
四、本次測驗結果僅做為學生此次在該類學術性向之鑑定依據,不可過度解讀為學生未來發展之可能性。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