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於 110 年 12 月 2 日技專招聯試字第 1102130188 號函知各 國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 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30 小時)。且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 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 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25 分 (積分上限 15 分,計 60 小時)。
校長:1 | |
教師:64 | 職員:7 |
工友:2 | |
運動教練:2 | |
班級總數:20 | |
藝才班:3 | 普通班:13 |
特教班:1 | 體育班:3 |
學生總數:475 | |
一年級:158 | |
二年級:156 | |
三年級:157 | |
特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