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事宜。
依據:本校第 14 屆第 5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正取 1 名(每週 10 節,含田徑隊專業訓練 8 節與聯課排球課 2 節),備取若干名。
二、甄選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男性需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且具下列資格 1.2 者──
1.領有行政院體委會認證之專任運動教練證(具田徑運動專長)者。
2.領有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具田徑運動專長)者。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 100 年 01 月 04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起,至 100 年 01 月 10 日下午 4 時止。
四、甄試日期:100年 01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審查資料及口試。
五、餘請詳閱本校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