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年度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為:專長領域學科成就測驗評量結果任一科在百分等級 85(含)以上。
通過初選鑑定者,請儘速向原就讀國中繳交報名費及初選入場證,以利原國中於 111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統一向大林國中輔導室辦理複選報名。
對成績有疑義者,得於 111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填寫初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向大林國中輔導室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於 111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公告,複查費用每科目 50 元/人,由申請者自付。
本次測驗結果僅做為學生此次在該類學術性向之鑑定依據,不可過度解讀為學生未來發展之可能性。